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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期内如对申请企业及人员的相关环境有,可按其吸纳就业(签定1年以上刻日劳动合同)人数(代表人或次要担任人除外)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助。现予公示(名单见附件)。经企业申请,粤人社规〔2020〕23号、粤人社规〔2021〕12号文件,